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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代音乐特征再论录音意象

         

摘要

音乐录音首先作为传播媒介,其次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而存在,音乐录音作为一项艺术活动,有其自身的艺术规律与行为方式,音乐录音表现了录音师的审美理想与创作能力,音乐录音师借音乐之“象”表自己之“意”--审美追求。录音师在表现音乐的同时把音响作为审美对象来表现音响自身的美。本文以实践为例,阐述对音乐录音艺术的认识,探究其传播媒介与艺术形式的双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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