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节能与环保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

             

摘要

2008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该目录包含了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等五类产品。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五类产品均必须粘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