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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犯的构造

     

摘要

旧过失论认为过失犯的重点在于结果预见义务,过失仅仅为责任要素.修正的旧过失论认为,在过失犯的客观层面,实行行为需要具有实质的危险性.新过失论在旧过失论的基础上提出,它认为过失不仅仅是责任要素,也是构成要件要素、违法要素,过失犯的中心在于结果避免义务.超新过失论只要求对于危害结果具有一定的危惧感即可,不要求具体的预见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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