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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与环境法中'绿色原则'的差异

     

摘要

《民法总则》中第九条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新增被学界称为"绿色原则";同时,学界也常说环境保护法是以"绿色原则"为指导的.同为绿色原则,他们之间自然会有诸多相同之处.但理清他们之间的差异,才能深入理解绿色原则在两部法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真正将它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因此,本文详就二者主要的相异之处进行了详细地研究与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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