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 >从试点到立法——试论国内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从试点到立法——试论国内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摘要

社区矫正是由西方国家首先推行的刑事执法模式,它将对部分失范行为人的惩戒与教育从传统的以监狱为代表的监禁场所引入到开放的社会领域中来.这一制度设计根本目的在于以社会化方式应对并处理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部分矛盾冲突.作为一项制度,它体现了当今世界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它的优势在于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不脱离正常社会环境和生活场所的情况下,服从管理和监督,接受教育与矫正,有效规避了传统监禁刑罚的弊端,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项"舶来品",在我国经历了从理论探讨到先期试点再到立法明确的过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继对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社区矫正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应当看到我国目前所构建的社区矫正制度基本框架存在许多不足,在规范完善、体制调整、队伍建设等方面尚需努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