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 >共同饮酒中各方责任认定——好意施惠与义务帮工的区分

共同饮酒中各方责任认定——好意施惠与义务帮工的区分

     

摘要

共同饮酒人负有劝说、提醒他人饮酒的义务,在其中一人饮酒过量的情况下,其他共同饮酒人负有照顾、护送义务,如其他共同饮酒人请未参与饮酒的第三人无偿护送,该第三人应视为对其他共同饮酒人的帮工人,其他共同饮酒人为被帮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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