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唐律疏议》中的'比附'探究

《唐律疏议》中的'比附'探究

         

摘要

如果要推举最具中国特色的传统法律方法,首推"比附",因为它最能体现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比附的存在源远流长,到唐代才逐渐规范化.《唐律疏议》中存在大量比附:既有显性比附,又有隐性比附,还有隐显之间的比附,它们是重要的立法方法.隐性比附支撑起了法典的框架,显性比附与隐显之间的比附起到了添砖加瓦的作用.《唐律疏议》对汉代的比附进行了如下改造:将比附的对象由"故事"转变为律条;对"转相比况"弃之不用;对比附的依据(即"相似性")进行了明确限定;通过"以""准"等形式,将"法外之比"转变为"法内之比",从而使比附制度化、法典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