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人工智能时代技术风险的刑法应对

人工智能时代技术风险的刑法应对

         

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风险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内在风险",包括冲击现有的秩序与制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等.人工智能产品风险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外在风险",其可能对人类社会造成威胁甚至实际的危害.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不同于克隆人技术风险,因为人工智能技术对人类传统的伦理道德并未造成实际的背离,且是被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技术,其发展趋势具有不可预测性,其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渗透式"的.面对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风险,应追究人工智能缺陷产品研发者的刑事责任,包括故意和过失.应追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刑法中确立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增设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种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