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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差异归纳

         

摘要

目前,企业所得税核算有两种理念——“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只对企业实际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与费用进行配比,将其差额记为收益,企业持有的未实现收益被排除在外。“资产负债观”认为不论交易是否发生,只要财富增加,即资产净值增加就有收益,它包括企业交易行为产生的经营收益和企业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增值收益。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分别是“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的具体运用。我国财政部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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