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经济研究导刊》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摘要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高校可以定义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可见,民办高校具有非政府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公益性使之不同于企业,非政府性使之不同于公办高校。现阶段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主要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现实,则决定了我国民办高校具有不同于西方纯粹由捐资举办的私立高校的诸多特质。因此,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制度的构建,需要借助相关理论,在借鉴境外经验的同时,从具体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进行设计,加以探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