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残疾人研究 >关于残疾人与人权的几点认识

关于残疾人与人权的几点认识

     

摘要

人权是指"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的主要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2004年,中国首次在《宪法》中载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n世界上只有"人权",没有"残疾人人权".残疾人是人,拥有与健全人完全相同的"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换句话说,健全人有的权利,残疾人都应该有,健全人没有而残疾人独有的权利,属于社会给予的特殊支持,这不能叫"残疾人人权",应当视为特殊优惠,目的是尽量消除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障碍,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著录项

  • 来源
    《残疾人研究》|2012年第2期|77|共1页
  • 作者

    张宝林;

  • 作者单位

    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6 00:57:26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