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残疾人》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后 另一方仍有偿还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后 另一方仍有偿还义务

         

摘要

<正> 中凯律师: 我与前夫曾向银行贷款1万元,后前夫病死。我已用共同财产偿还了5千元贷款,尚差5千元。现我欲与邻村李某结婚,对这5千元,我和李某结婚后是否仍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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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残疾人》 |1998年第11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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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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