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酒党”考

             

摘要

《后汉书》卷37《桓彬传》说到桓彬及其友人被指控为“酒党”,“彬遂以废”事。刘猛因被指控为“不举正其事”,遭“劾奏”“下诏狱”,“得出”后“免官禁锢”。对桓彬、刘歆、杜希“酒党”的迫害与“党锢”有关。关注相关历史迹象,可以了解东汉官吏日常生活中“酒”的意义以及正统儒生以“酒”集合交游圈的情形。因“酒”而形成的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区别,也是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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