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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艺术品:数字艺术新形态及著作权规则因应

     

摘要

NFT艺术品改变了传统艺术品的创作方式、表现形式与传播渠道,有助于缓解数字艺术品著作权确权与维权等问题。传统视域下艺术品的著作权框架是基于信息与载体的区分而构建,信息的保护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载体的保护则依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基于平衡原件所有人与著作权人利益的角度,赋予原件所有人以展览权。而NFT艺术品给传统著作权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原件概念的消逝、展览场域的转换和追续权的契约实现等,都呼唤著作权法对此作出回应。因此我们需要秉持技术常变而法理常在的理念,对于NFT艺术品的线上展示行为,可以认定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以弥补购买者原件展览权缺失的遗憾;对于NFT艺术品通过交易实现的追续效应,建议著作权法正式为追续权提供栖身之处,以确保各类型作品权利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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