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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研究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传统上是以不成文法形式存在的,但在现代社会有逐渐法定化、成文法化———即在制定法(行政法单行法律或行政程序法典)中明文规定———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准备启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的编纂,并拟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中系统规定执法、司法实践较普遍适用的各种较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如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等。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的路径是:先通过行政法单行法律确立个别的特定行政法基本原则,再编纂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系统规定具有普遍性的各项行政法基本原则,使这些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通过立法确定化、具体化和在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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