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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研究

         

摘要

引起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应当是对法益安全造成了现实、具体、紧迫危险的行为,先行行为具有直接性、高概然性、临近性三个特征。原则上,先行行为应当以违反法律规范为前提。但是,在对行为人施加作为义务不与刑法的其他更高价值追求相违背的前提下,合法的先行行为也能够引起作为义务。在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前提下,应当肯定犯罪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引起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自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也可以是无责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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