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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特大海难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教训——“大舜”轮事故给我们的警示

         

摘要

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车客滚船"大舜"轮,在恶劣天气和海况条件下,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船载车辆超载和系固不良,导致"大舜"轮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282人遇难.这一特大海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损失.这是我国建国以来海上最大的一起海难事故.我曾作为国务院"11.24"海难事故调查组成员参加了这起海难事故的调查工作.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大舜"轮打捞起浮后的现场勘察,大量的事实都证实:"11.24"特大海难事故虽然是在恶劣天气和海况的情况下发生的,但是"大舜"轮船长如指挥、操作得当,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是一起由于船载车辆绑扎系固不良,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其教训是深刻的,发人深思的.下面仅从航海技术的角度谈谈"11.24"特大海难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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