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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缺陷

     

摘要

胡琼天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文中指出,由于分段监管的衔接存在间隙,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责任推诿现象时有出现。比如在“瘦肉精”事件中,农业部门称对“瘦肉精”没有监管权,根据相关文件应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而商务部则称,依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文件要求,由农业部门驻场开展工作。两个部门手持尚方宝剑“相关法律和文件”,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体现了九龙治水式监管模式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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