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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身心关系看现代人权主体的本质特征——关于洛克与庄子自由观的一种对比分析

         

摘要

基于对洛克人学观和财产权概念的分析,我们认为,作为现代人权主体之人乃是以肉身为基础的、身与心、灵与肉双重维度的矛盾统一体。灵性维度意味着自由欲求与意志,使人权作为价值目标成为可能;而肉身维度则决定了其必要性。庄子自由观的重要基点之一则是力图将人的身与心、灵与肉朝着相反的方向"分而治之"。这一方面决定了庄子的自由追求只能是趋向内在精神的超越,另一方面,也必然陷入内与外、灵与肉之间的分裂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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