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未取得注册证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何处罚

未取得注册证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何处罚

         

摘要

案例2008年4月23日,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A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的情况下生产规格型号为20ml:1.6mm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经调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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