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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电视节目预告是否构成侵权?

         

摘要

近几年来,围绕电视节目预告的转载问题,不少地方发生过不同程度的纷争,有的报纸因转载了广播电视节目报的预告而被认定是侵害了后者的版权。我认为,电视节目预告不属于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的创作作品。电视节目预告是电视台在一定时期内节目播出的程序,对内是一个工作计划,一旦对外宣布,就构成了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划定的九种受到该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也即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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