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领导科学》 >论官场“隐权力”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及规制

论官场“隐权力”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及规制

             

摘要

官场“隐权力”是一种超越法定职权的影响力,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于法定职权而产生的超越领导法定职权的一种影响力,二是基于私人因素而产生的超越领导法定职权的一种影响力。基于法定职权产生的“隐权力”,实际上是利用职权影响力参与社会资源的“掠夺式”分配。它与公平正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理念大相径庭,应当加以规制。基于私人因素产生的“隐权力”,实际上是官场内部的一种话语权。它与特定领导的个人魅力、气质、家庭出身等有关,对于这种“隐权力”既没有规制的必要亦无规制可能。本文所探讨的官场“隐权力”主要是指第一种情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