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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寄簃文存》卷六(下)

         

摘要

秋审:司法专用名词,指清代每年秋天由朝廷派员会审(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一种审判制度。因在每年秋季举行而得名。明、清两代标榜“慎行”,清代的秋审,是直接因袭明英宗天顺年间创始的朝审,但清代于朝审之外,又另立秋审,即将平时判处死刑但未立即执行的案件,按照唐律“对即决之囚,亦均行三复奏的制度”(《旧唐书、刑法志》),实行死刑监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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