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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行政责令的法律属性和效力

         

摘要

行政责令是“新行政法”理念指引下兼具行政控权和私人自治双重功能的法律规制手段,其在行政实体法领域的广泛适用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理念。在抗击2020年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有必要充分利用《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行政责令法律制度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类损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但是,当前行政责令法律属性不清晰,导致《行政处罚法》和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在内的诸多行政实体法对行政责令的规定和适用尚有模糊和混淆之处,使得《传染病防治法》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等公共卫生事件时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需要厘清行政责令的法律属性以及行政责令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关系,从法律责任制度建构及健全法律实施效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的行政责令制度,使行政责令制度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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