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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与自然法

         

摘要

在18世纪自然法传统的背景之下,亚当·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论》中坚持经验主义的认识论,清醒地反对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理性至上的道德判断标准,同时又从本体论的角度有条件地接受了传统自然法尤其是斯多亚主义的自然法观,其目的在于,通过绝对信念的引入,增加合宜性判断的确定性,从而来弥补经验主义的相对性缺陷,最终能够达到一个稳定普适的社会道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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