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 >“金銮宝座”著作权应属谁

“金銮宝座”著作权应属谁

             

摘要

基本案情1992年10月,原告北京市首饰厂以被告曾一兵在本厂任厂长期间主持设计的“金銮宝座”图纸是职务作品,该设计图纸的著作权应归北京市首饰厂所有,被告曾一兵对该图纸非法占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