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南社会科学》 >中国古代司法监察的发展沿革与成因探讨

中国古代司法监察的发展沿革与成因探讨

         

摘要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机器运行的重要依据,因此,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非常注重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在这方面,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作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的职能有二:一是行政监察,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行政过程实施监察;二是司法监察,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司法过程实施监察,举凡诉讼监察、审判监察、狱政监察等等均属于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但是,中国古代国家的情形较为复杂,由于实行专制统治的封建皇帝集国家最高的立法权、最高的行政权、最高的司法权于一身,三位而一体,故导致皇帝之下国家权力的分工呈现出浓烈的东方特色,表现在分工的不彻底及相当程度上的交叉重叠:行政与司法的混杂较为普遍;同时,在司法系统内部,表现为司法审判与司法监察的混杂亦较为普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