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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經济規律的范畴化

         

摘要

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范畴化,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例如,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可以表述为:"公共必要价值规律",或"必要价值规律",或"净产价值规律",或"经济效益产品规律",等等。应当肯定,这些探讨对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范畴化是十分有益的;因为,它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前提出发,把价值范畴、效益范畴引进探索的视野,从而把人们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中介层次的认识向前推进了重要的一步。我们认为,对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可以作始发层次、中介层次和目标层次三个层次的分析。它的始发层次,就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它的中介层次,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效益成果;它的目标层次,就是运用在中介层次获采的效益成果去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其才能的全面发展(参见图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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