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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吗?——兼与贺东福同志商榷

         

摘要

最近几年来,在明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之后,人们重新审视历史,对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特别是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讨论中,有的文章有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解为一个独立于社会主义范畴之外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之意,也有责备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过早之意。比如,发表在《毛泽东思想研究》1991年第1期上《试论新民主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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