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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制定并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 收到明显社会效果

         

摘要

自今年初,省法院制定并实行了"院长接待日"制度,截止6月底,共接待群众来访145人次,处理上访老户19人次,向各业务庭交办案件43件,转有关部门7件,提供法律咨询11人次。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真实了解社会公众的要求和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缓解群众"告状难"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省法院党组研究并制定了"院长接待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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