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白学刊》 >商行为意思表示的瑕疵和表示方法问题探讨

商行为意思表示的瑕疵和表示方法问题探讨

         

摘要

商行为是指以营利性作为行为目的而从事的行为。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延伸,它和民事法律行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行为的意思表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在主体、构成要素、表示方法、意思表示瑕疵、解释等方面均有所区别。商行为意思表示一般为要式意思表示;商行为的意思表示体现了外观主义、商事交易迅捷的特点;沉默在商行为中通常具有表示的价值。在商行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时,对意思表示的效力判断和解释,应采取表示主义。应充分认识商行为意思表示所具有的特殊性,完善我国的商事立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