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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与借贷“三板”市场——民间金融的优选制度与组织结构

     

摘要

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良好“补充金融”形式。对待民间金融不应是“堵”,而是“疏”。笔者认为,登记制是疏导民间金融的最优制度选择,在登记制下构建借贷“三板”市场,建立以市场为核心的组织结构,可实现民间金融的自由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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