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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研究——基于亚洲区域一体化视角的反思

         

摘要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制订及最终被写入《欧盟宪法草案》,标志着欧盟的基本人权保障体系有了最低限度的规范蓝本。人权保障在欧盟已经超越世俗的宗教信仰与抽象的哲学概念,具有现实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基本人权宪法化标志着欧盟已经建立起较为独立与完善的人权法律保护体系。使得《宪章》不再是政治宣言,而是具有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的文件,为欧盟各机构及各成员国在人权领域内的活动提供了标准。这体现了在权利体系中不同的社会语境及制度构造,欧盟人权保障的建构和实践,反映了西方的人本主义和理性精神,在亚洲初步构想区域一体化的今天,欧盟为之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来源和参照素材,其确立规程和内容、内涵也是亚洲一个相对完整的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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