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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制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劳动合同制的比較

         

摘要

从1980年起,我国开始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先后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现在全国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已达350万人以上,占全国工人总数的5%以上。劳动合同制并非我国的独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早就开始实行这种用工制度。那么,我国目前的劳动合同制是不是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一样,毫无区别呢?显然不是!尽管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合同制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但我们并没有盲目照搬。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较,我国的劳动合同制显然是有自己的特色的。首先,从内容来看,我国劳动合同制体现了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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