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橡塑技术与装备》 >东营11家轮胎企业受到欧亚反倾销影响

东营11家轮胎企业受到欧亚反倾销影响

         

摘要

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据悉,此次反倾销共涉及山东省东营市11家企业,其中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因停产而被作为非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最高,为35.35%。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