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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干部调动手续时应坚持原则

         

摘要

编辑同志: 为解决干部夫妻分居和家庭困难,近几年来我们调了部分干部到内地工作。在办理干部调动手续中,我们发现这样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我区有的基层单位不按规定随意多发给干部工资。按规定,干部调动只发给办理调动手续的当月和次月工资,而有些单位不坚持原则,当“好人”,一次发给干部多达4个月甚至更多的工资(新疆的工资比内地高)。二是内地有些人事部门对从新疆调入的干部仍按十一类地区的标准工资介绍给基层单位,未执行当地工资区类别的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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