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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定价法初探

         

摘要

一在“以生产者为中心”的旧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沿袭的是成本导向定价法。按这种定价法,制定商品零售价格的公式如下: Pr=C(1+R)(1+r1)(1+r2……)(1+rn) Pr:零售价格 C:生产成本 R:厂商的成本税利率 r1、r2、rn:各级中间商的进销差率由上式可知,商品零售价格是在厂商生产成本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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