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政工学刊》 >治赃必须严法

治赃必须严法

         

摘要

古今治赃之林,成败不一途。何以成,何以败?法严者成,法弛者败。古人云:国之疾莫笃于官私,法之功莫大于使私不行。严法是治赃的灵丹妙药。严法治赃,意用严刑峻法遏制赃罪,其实质在于用法之强力对付、打击贪赃枉法者,正如洛克《政府论》所言:"在一切情况和条件下,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用强力对付强力。"中国古代严法治赃者,大抵反腐成功,尤以贞观、洪武为优;弛法治吏者,大都反腐失败,尤以宋代为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