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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第一部商标法的颁布及其夭折

         

摘要

商标法是国家为调整商标使用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而制订的有关商标的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的法律规范。中国近代第一部商标法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它曾几经周折,最后以失败告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建立起正常的近代经济秩序的艰难。一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但中国近代第一部商标法的产生, 并不是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自身发展的要求,而是由西方帝国主义列强提出来的。1902年,英国在《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七款规定:“英国本有保护华商贸易牌号,以防英国人民违犯迹近假冒之弊。中国现亦应允保护英商贸易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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