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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契约文化中的官民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摘要

传统契约文化中的官民关系能够成为一种比较融洽的社会关系,其关键在于传统法律制度尤其是传统契约法律制度以恰当的方式审时度势地处理了这种官民关系。在当代中国,这对于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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