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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示值误差用公式表达的最佳测量能力

             

摘要

根据JJF1093—2002《投影仪》校准规范要求,被校投影仪(以下简称“仪器”)示值误差需使用二等玻璃线纹尺(以下简称“玻璃尺”)进行校准。校准时,使仪器示值置于零位,将玻璃尺置于仪器工作台的中央并使其与工作台移动方向平行。再在仪器影屏中心位置处用双刻线分划板(以下简称“双刻线”)对准玻璃尺的零位(或适当刻画作为零位),在仪器读数装置上读数,重复两次取平均值得L0,然后依次移动工作台,使各受校点处玻璃尺刻线与双刻线对准.并在读数装置上读数,重复两次取平均值得Li,Li与L0之差与对应受校段的标准值比较可得各受校点处(以下简称“各处”)的偏差。各处偏差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仪器示值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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