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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刑法定原则与案例指导制度的关系

         

摘要

案例指导制度从2005年被提出到2010年被确立再到2011年首批指导性案例公布的这一系列举措,是我国法律史上的一次革新。作为成文法国家,指导性案例为我国地方各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提供指导、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实现公正审判的权威性判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案例指导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部分。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它是法治精神在刑事领域的具体表现。刑事案例由于涉及生命性、自由性区别于其他性质的指导性案例,因此本文以案例指导制度为研究对象来探讨我国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并借助案例指导制度应遵循的原则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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