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展经济》 >出资未到位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收入与成本探讨

出资未到位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收入与成本探讨

         

摘要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出资未到位也可转让股权,在此情形下,自然人股权转让过程中确认的股权转让的收入和成本,往往会和税务认定的不一致,从而引起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争议。本文从公司法和税法角度切入,通过对出资未到位情况下股东的股东权益、股权转让过程中收入和成本确定的依据分析,提出税务应该如何合理确定出资未到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的收入和成本,从而合理确定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