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村落社会'自己人'纠纷的调解逻辑与送法下乡的困境

村落社会'自己人'纠纷的调解逻辑与送法下乡的困境

     

摘要

在村落社会,人们习惯性地把人分成自己人和外人.当自己人之间发生纠纷,调解策略与外人纠纷差别很大,自己人纠纷调解的基本逻辑是以满足情感期待为主要策略、以差序化为原则、以"和"为目标、外人纠纷自己人化等规则.这些原则与法律的讲理原则、平等原则相违背,"送法下乡"陷入尴尬境地.要解决"送法下乡"的困境,首先要区分纠纷的类型,外人纠纷领域留给法律,而自己人纠纷留给地方规则,形成以法律为主导,乡土规则为补充的多元规则体系,发挥两个规则的积极性,共建农村和谐社会.农村的法治化道路要循序渐进,随着村落社会结构和观念的变化,正式的法律逐步渗透到乡土规则里,对乡土规则进行持续的塑造和改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