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艺术学研究》 >礼乐文明: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创造与标志性存在

礼乐文明: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创造与标志性存在

         

摘要

礼乐文明,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共同创造,在数千年发展过程中,礼乐观念被不断夯实拓展,在国家意义上以礼乐制度规范,以礼乐形态外化,成为文化认同。从形态上把握,"礼乐相须"形成"仪式为用"一脉,具有体系化意义;非仪式为用的俗乐一脉亦应在用乐观念上"合礼乐",在礼乐制度下两条主脉互为张力,共同架构和承担礼乐文明中乐的为用。礼乐文明在中原定型,数千年间周边族群与之时有分合,无论是融入还是受其影响,必在依循前提下发展,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社会人群精神诉求与道德规范的标志性存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