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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概念的确立

     

摘要

埃米尔·乌提兹(Emil Utitz,1883—1956)出生于捷克,先后就读于捷克布拉格和德国慕尼黑大学,随后在罗斯托克大学和哈勒大学担任心理学和美学教授。纳粹政权初期(1933),他被迫离开德国,回到布拉格德国大学任教。1942年,他被驱逐到捷克纳粹集中营特雷津,直至1945年营地解放。1956年9月,他参加了在意大利威尼斯举行的第三届世界美学大会,并在几所大学进行了巡回演讲。同年,他在耶拿猝然离世。乌提兹的研究广涉哲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在美学理论和历史方面的探索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乌提兹在美学方面的著述颇丰,其中意义最为重大、观点表达最集中的就是《一般艺术学基础理论》两卷(Grundlegung der allgemeinen Kunstwissenschaft,1914;1920)。作为20世纪德国"一般艺术学"理论运动的重要探索者和倡导人,乌提兹在这本书中以德国哲学家康德、文学史家黑特纳(Hermann Hettner,1821—1882)的理论为指导,在德国美术理论家康拉德·费德勒(Konrad Fiedler,1841—1895)和玛克思·德索(Max Dessoir,1867—1947)的理论基础上继续推进,巩固了一般艺术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基础。他提出美学不能胜任全部艺术现象的研究,而个别艺术规律又需要有一般的原理,因此需要一门即有美学的概括性,又以个别的艺术作为其材料的一般艺术学学科,以研究艺术的价值和性质。他的突出理论贡献在于,提出并尝试系统性地对"艺术的本质"加以阐释。本文节选自《一般艺术学基础理论》第一卷第二章(Grundlegung der allgemeinen Kunstwissenschaft,zwei B?nde 1,Band mit zw?lf Bildtafeln,1914,Verlag von Ferdinand Enke in Stuttgart)《艺术概念的确立》(Begriffsbestimmung der Kunst),围绕如何对艺术加以定义的问题,对此前流行的几种定义方式,从美学、文化哲学、心理学、历史学、价值论等多个理路和角度进行了详尽的辨析和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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