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

         

摘要

临帖如骤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当观其举止、笑语、真精神流露处。——明·董其昌——形与神、法与意往往是书法家、理论家探讨书法本体时不可规避的范畴,一般说来,形是神采呈现的载体,法是意趣表现的阶梯,这是无异议的。当落实到具体实践时,在不同的社会思潮下,他们思考的侧重点和切入点也会有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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