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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熵权TOPSIS法辽宁省健康城市建设水平综合评价

     

摘要

目的 综合评价辽宁省健康城市建设水平,为推进健康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和相关研究构建了包括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产业5个一级指标及其17个二级指标的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并应用TOPSIS模型对辽宁省14个市2019年的建设水平进行评价。结果 辽宁省14个市在健康城市建设中各具优势与短板,按综合评价值沈阳市(0.5850)处于第一梯度,本溪市(0.5167)、抚顺市(0.4852)、大连市(0.4825)、丹东市(0.4562)处于第二梯度,辽阳市(0.3704)、盘锦市(0.3191)、阜新市(0.3084)、营口市(0.3067)、鞍山市(0.2993)、铁岭市(0.2788)、朝阳市(0.2767)、葫芦岛市(0.269 7)和锦州市(0.2487)处于第三梯度。结论 辽宁省健康城市发展态势整体良好,但各市及各领域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应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引领,完善非线性动态投资机制,培育相关社会组织与志愿团队,并通过高科技控制系统实现研判、监督与保障机制的一体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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