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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背景下平台经济的税法规制

     

摘要

平台经济发展中展现出法律关系复杂化、交易行为隐蔽化、市场竞争失序化等特点,与传统经济业态存在很大差异,使其与现有税收法律制度之间产生间隙。究其本质原因是平台经济发展中数据要素引入与交易架构的复杂对既有规则形成挑战。鉴于此,在未来的平台经济税法规制的制度设计上应秉持税收法定主义、锚定平台经济的经济实质,构建刚性立法与柔性规则相结合的规范体系,在实体法层面,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综合课税的范围,将数据要素融入所得税、流转税等主要税种之中,在征管法层面,赋予平台以协力义务,运用大数据手段协助征管,构建符合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实际的跨境平台课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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