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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中的一个疑点

         

摘要

<正> 初中语文第五册《论证》一文中说:“论证要严密,要遵守归纳、推理的逻辑方法,努力把论点和论据间的联系交代清楚。”从逻辑角度看,这句话有三个毛病:(1)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归纳”是“推理”的一种,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属种关系。属种关系的概念一般是不能并列的,如“钢笔”和“文具”是属种关系,它们就不能并列。而这句话中却将“归纳”和“推理”这两个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了,这显然是不恰当的。(2)误将“推理”当成“逻辑方

著录项

  • 来源
    《语文教学通讯》 |1986年第12期|25-25|共1页
  • 作者

    左致都;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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